其他應收款的明細科目是什么呢?
一、其他應收款對應的明細科目有其他應收款-罰款/賠款、其他應收款-保證金/出租包裝物、其他應收款-員工借支/代墊費、其他應收款-其他;
二、其他應收款核算的內(nèi)容有:
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yè)財產(chǎn)等遭受意外損失而應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
2.應收出租包裝物租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yī)藥費、房租費等;
4.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什么時候用其他應收款這一科目?
會計中,如果不是買賣所形成的應該收的款項,記入其他應收款。如果買賣所形成的應收款項,應該記入應收賬款。
其他應收款是企業(yè)應收款項的另一重要組成部分。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企業(yè)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chǎn)、應收票據(jù)、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準其他應收款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其他應收款通常包括暫付款,是指企業(yè)在商品交易業(yè)務以外發(fā)生的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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