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往來科目應該怎么處理?
1.提出借方憑證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發(fā)生退票時,借記“其他應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已過退票時間未發(fā)生退票時,借記“其他應付款”科目,貸記“吸收存款”等科目。
提出貸方憑證時,借記“吸收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發(fā)生退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吸收存款”等科目。
2.提入借方憑證時,提入憑證正確無誤的,借記“吸收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因誤提他行憑證等原因不能入賬的,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再提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
提入貸方憑證時,提入憑證正確無誤的,借記本科目,貸記“吸收存款”等科目;因誤提他行票據等原因不能入賬的,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退票或再提出時,借記“其他應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3.將提出憑證和提入憑證計算軋差后,為應收差額的,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貸記本科目;為應付差額的,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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