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轉出的進項稅下個月要報稅時怎么做分錄?
購進的貨物發(fā)生非常損失(非經營性損失),以及將購進貨物改變用途(如用于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其抵扣的進項稅額應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轉入有關科目,不予以抵扣.
那么在上月月末的時候計算
本期應交增值稅=增值稅銷項稅額--(增值稅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
若存在本期未交增值稅,則月末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那么,下個月報稅時,只需要繳納未交增值稅稅額即可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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