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如何寫會計分錄?
1、企業(yè)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時:
借:盈余公積
貸: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補虧
2、年末結轉盈余公積補虧時:
借: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補虧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盈余公積是指各種積累資金,指企業(yè)從稅后利潤中提取形成的、存留于企業(yè)內(nèi)部、具有特定用途的收益積累.包括法定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法定公益金.
一般盈余公積分為兩種:
一是法定盈余公積.上市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積按照稅后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累計額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
二是任意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東大會的決議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的區(qū)別就在于其各自計提的依據(jù)不同.前者以國家的法律或行政規(guī)章為依據(jù)提取,后者則由公司自行決定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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