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的地點是怎樣規(guī)定的?
答:根據(jù)《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2014]33號第三條的規(guī)定:“納稅人應到下列地點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
(一)需要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xù)的納稅人,向車輛登記注冊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二)不需要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xù)的納稅人,向納稅人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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