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船稅使用稅滯納金如何計算?
2018-08-28 11:00 來源:中國會計網
問:我司是重型自卸車,因車輛未使用,顧2014年沒有購買交強險,一般車船稅是跟交強險一起購買的,現(xiàn)在逾期了,所以想咨詢一下車船稅使用稅滯納金如何計算? 答: 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繳納車船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辦理車船稅申報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的規(guī)定,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上述回復不作為法律依據,僅供參考。有關具體辦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請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稅務機關咨詢。 歡迎您再次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