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什么情況下可以免征車船稅?
答:按照2007年1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免征車船稅的有:①非機動車船(不包括非機動駁船);②拖拉機;③捕撈、養(yǎng)殖漁船;④軍隊、武警專用的車船;⑤警用車船;⑥按照有關規(guī)定已經(jīng)繳納船舶噸稅的船舶;⑦依照中國有關法律和中國締結(jié)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的規(guī)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gòu)及其有關人員的車船。除此以外,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jù)當?shù)貙嶋H情況,對城市、農(nóng)村公共交通車船給予定期減稅、免稅。
載客汽車各子稅目的每年稅額幅度為:(1)大型客車,480~660元;(2)中型客車,420~660元;(3)小型客車,360~660元;©2001-2025 中國會計網(wǎng)(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運營支持:北京薩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