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征收的有關政策有哪些?
(一)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按下列政策執(zhí)行:
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于條例第十條規(guī)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chǎn),按簡易辦法依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
2.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其他固定資產(chǎn),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zhuǎn)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170號)第四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chǎn)以外的物品,應當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3.小規(guī)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下同)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減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4.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chǎn)以外的物品,應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二)納稅人銷售舊貨,按照簡易辦法依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
所稱舊貨,是指進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價值的貨物(含舊汽車、舊摩托車和舊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三)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chǎn)的下列貨物,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6%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1.縣級及縣級以下小型水力發(fā)電單位生產(chǎn)的電力.小型水力發(fā)電單位,是指各類投資主體建設的裝機容量為5萬千瓦以下(含5萬千瓦)的小型水力發(fā)電單位.
2.建筑用和生產(chǎn)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礦物連續(xù)生產(chǎn)的磚、瓦、石灰(不含粘土實心磚、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謝產(chǎn)物、動物毒素、人或動物的血液或組織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來水.
6.商品混凝土(僅限于以水泥為原料生產(chǎn)的水泥混凝土).
7.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單采血漿站銷售非臨床用人體血液,可以按照簡易方法依照6%
(四)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暫按簡易辦法依照4%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1.寄售商店代銷寄售物品(包括居民個人寄售的物品在內(nèi));
2.典當業(yè)銷售死當物品;
3.經(jīng)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quán)機關批準的免稅商店零售的免稅品.
(五)對屬于一般納稅人的自來水公司銷售自來水按簡易辦法依照6%征收率征收增值稅,不得抵扣其購進自來水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稅款.
以上就是小編針對【簡易征收的有關政策有哪些】這個問題進行的解答,希望對您幫助,如果想了解學習更多會計實操、稅收實務問題,可以關注“中國會計網(wǎng)”公眾號,進入會計實務交流群,免費答疑。
©2001-2025 中國會計網(wǎng)(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運營支持:北京薩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