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未申報如何補交銷項?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出口貨物退(免)稅若干問題的通知》規(guī)定,出口貨物視同內(nèi)銷貨物計提銷項稅額或征收增值稅的計算公式如下:
(一)增值稅
1、一般納稅人
(1)以一般貿(mào)易方式出口貨物視同內(nèi)銷征稅計算銷項稅額公式:
銷項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
應納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
(3)視同內(nèi)銷征稅的進料加工
應轉(zhuǎn)出的進項稅金=補稅當月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補稅當月按簡易征收
消費稅應征稅額=出口應稅消費品
消費稅應征稅額=出口應稅消費品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1+增值稅稅率或征稅率)×消費稅適用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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