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貨物被退貨已報退稅應如何處理?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24號)中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六十一條 已繳納稅款的進口貨物,因品質(zhì)或者規(guī)格原因原狀退貨復運出境的,納稅義務人自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nèi),可以向海關申請退稅.
納稅義務人向海關申請退稅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退稅申請書》;
(二)原進口報關單、稅款繳款書、發(fā)票;
(三)貨物復運出境的出口報關單;
(四)收發(fā)貨人雙方關于退貨的協(xié)議.
以上就是小編針對【出口貨物被退貨已報退稅應如何處理】這個問題進行的解答,希望對您幫助,如果想了解學習更多會計實操、稅收實務問題,可以關注“中國會計網(wǎng)”公眾號,進入會計實務交流群,免費答疑。
©2001-2025 中國會計網(wǎng)(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運營支持:北京薩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