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關于對《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關于降低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的公告(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征集
發(fā)布時間:2024-11-22 截止時間:2024-11-28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更好發(fā)揮土地增值稅調節(jié)作用,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起草了《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關于降低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的公告(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公告》),現(xiàn)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廣大公眾提出意見,并通過以下方式于2024年11月28日前反饋我局:
一、登錄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網(wǎng)站(網(wǎng)址:http://shanxi.chinatax.gov.cn),通過首頁“互動交流”欄目中的“意見征集”,點擊“關于對《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關于降低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的公告(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征集”提出意見。
二、發(fā)送電子郵件至:cxczb2022@163.com。請在郵件標題加注“《公告》意見”字樣。
三、郵寄紙質信函至:山西省太原市迎澤區(qū)水西門街31號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財產(chǎn)和行為稅處,郵編:030002。請在信封表面加注“《公告》意見”字樣。
附件: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關于降低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的公告(征求意見稿).doc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關于降低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的公告(征求意見稿)》的政策解讀.doc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
2024年11月22日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關于降低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的公告(征求意見稿)
為更好發(fā)揮土地增值稅調節(jié)作用,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降低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4年第10號)規(guī)定,我省預征率下限由1.5%調整為1%。各市可根據(jù)當?shù)胤康禺a(chǎn)市場的實際情況,對當?shù)貓?zhí)行的預征率進行調整。
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
2024年**月**日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關于降低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的公告(征求意見稿)》的政策解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更好發(fā)揮土地增值稅調節(jié)作用,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發(fā)布了《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關于降低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F(xiàn)解讀如下:
一、《公告》的出臺背景
為促進我省房地產(chǎn)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降低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4年第10號)規(guī)定,制定本《公告》。
二、《公告》的主要內容
《公告》將我省預征率下限由1.5%調整為1%。各市可根據(jù)當?shù)胤康禺a(chǎn)市場的實際情況,對當?shù)貓?zhí)行的預征率進行調整。
三、《公告》的施行時間
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